郑州轻工业学院

郑州轻工业学院

  • 高校类型:
  • 高校隶属于: 河南省教育厅
  • 高校所在地:河南
  • 院士: 1人 博士点: 26个 硕士点: 0个
  • 郑州轻工业学院录取规则

    七、录取规则:1.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颁布的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龋2.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3.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4.专业不限男女比例。5.具体录取方式:(1)依据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2)按照考生院校志愿填报顺序录取;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的考生,不区分院校志愿填报顺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龋(3)专业安排:专业志愿不设级差;按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考生专业志愿先后、分数高低排序,考虑有关课程成绩及学校条件依次安排;若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所有专业均已录满,则予以退档;若某考生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则直接做退档处理。(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相关省(市、自治区)的规定加分提档录龋(5)社会体育专业,省统考体育专业成绩合格,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龋(6)凡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必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河南省考生采用省统考成绩),成绩合格,且所在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录取方法如下:绘画(公共艺术、国画、油画)专业:文化成绩达考生生源省份最低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2)其它专业(方向):文化成绩达各省(市、自治区)最低录取控制线,按照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文化总分按照750分计)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龋凡我校未设立艺术专业考试考点的省(市、自治区)不编制艺术类专业的分省分专业计划,使用预留计划,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文理分别报志愿的省份,不作理科生源计划,理科考生可参照文科填报志愿。(7)我校按理科录取的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2个专业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的考生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