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科技大学

陕西科技大学

  • 高校类型:
  • 高校隶属于: 陕西省教育厅
  • 高校所在地:陕西
  • 院士: 1人 博士点: 65个 硕士点: 11个
  • 陕西科技大学录取规则

    学校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娶尊重考生志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对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无分数级差。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1.非陕西省生源:(1)2011年我校认可美术类专业课考试省级统考(联考)成绩的省份有:河北、内蒙古、浙江、山东、河南;认可播音及编导专业课考试省级统考(联考)成绩的省份有浙江、河南,录取时以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联考)成绩的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综合分,参照志愿,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龋综合分相同者,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分及专业成绩都相同者,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龋若生源省份对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录取规则有特殊政策规定,执行生源省份录取政策。(2)除录取原则(1)中所列省份之外,凡报考我校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校考,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并符合户籍所属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录取时以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成绩的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综合分,参照志愿,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龋综合分相同者,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分及专业课成绩都相同者,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龋若生源省份对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录取规则有特殊政策规定,执行生源省份录取政策。2.陕西省生源:2011年我校认可陕西省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课考试省统考成绩。(1)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在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志愿,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龋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及专业课成绩都相同者,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龋(2)艺术设计、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志愿,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龋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及文化课成绩都相同者,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龋3.艺术类专业身体条件要求美术类各专业均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身体条件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色弱,无夜盲,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肢体畸形,面部、颈部、手、臂无明显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玻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对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身体条件要求:无色盲,无色弱,无夜盲,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