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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2020年10月自学考试考前公告

2021年10月自学考试考将于10月16、17日举行。本次考试考点设在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为使考试顺利进行,请考生仔细阅读如下注意事项。
丽水市2020年10月自学考试考前公告

一、重点提示

1、考生在进考点时须佩戴口罩、有序排队,相互保持1米以上间距,不扎堆聚集,自觉遵守《2021年10月高教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中的规定和要求,接受健康码核验和体温检测。

2、全体考生须按要求填报“2021年10月高教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一〉(具体步骤如下:首先,“我的信息-注册信息”中查看“*”一栏是否填写了“本人健康码*号”,原未填或错填的,请补填或修改;第二,在“我的报名-打印准考证/考试通知单”栏目打印准考证/考试通知单,系统会提示填报“2021年10月高教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一〉)

3、需打印材料为:《浙江省自学考试准考证(考试通知单)》、《2021高教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2021年10月高教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表〈二〉》。《2021年10月高教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表〈二〉》按报考理论课程数每课程1张,在每场考试入场时交给考点检查检测人员。

4、务请全体考生仔细阅读《2021年10月高教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并据此做好考前准备。

二、温馨提醒

1、考生在考前20分钟凭《考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含军人身份证)进入考场(同时每场必须携带填写并打印好的《2020年高教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二〉》),按监考教师指定位置入座,并将《考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证件不全或迟到超过15分钟均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进入考场,除携带考试必需的2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等文具用品外,一律不得携带其他物品参加考试。严禁携带*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

3、考生答题前必须在试卷和答题纸规定的地方正确、清楚地填写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抄写《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签名;在答题纸规定的地方粘贴准考证号条形码;认真核对答题纸上粘贴的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与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一致,A、B卷课程还需填涂相应标记;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纸无效。

4、考生遇试卷、答题纸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5、答案须全部答在答题纸上,选择题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用0.5毫米及以上黑色签字笔在规定区域内作答。答题时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使用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不得在答题纸上自加附页或贴纸答题,答案不得书写在规定区域以外,禁止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6、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时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喧哗吵闹,不准夹带、传递资料,不准偷看、抄袭、换卷或代考。

7、考生在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准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经监考人员核对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后才能交卷离开考场;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续考,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讨论答题情况。考试终场时间一到,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答题纸整理后放在书桌上。严禁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场。

8、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防疫工作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

9、对违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停考、延迟毕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处理。

10、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在国家考试中,替考、组织作弊、非法*作弊器材、试题及答案的,一经查实,都将移送司法机关,进行量刑处理,请各位考生务必诚信考试。

11、请考生特别注意,切勿将与考试无关物品带入考场,如果将*及电子设备带进考场,属于违规,对违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给予取消本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停考处理。

12、本次考试课程统一实行网上评卷,请考生认真阅读答题纸上的答题、填涂要求,按规定答题,答题区域错误或答题纸以外的答题内容不给分

考点附近道路交通拥挤,请尽量选择公共交通绿色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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