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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发布!

贵州省教育厅
本科
师范

今天,学历无忧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发布!,希望能够帮助到广大考生,一起来了解下吧!
2021年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发布!

前章总则

靠前条为依法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我校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简介

第二条学校名称: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校识别码:4152010670)。

第三条学校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剑江大道中段5号(邮编:558000)。

第四条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硕士、本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五条学校以师范教育为重点,积极发展非师范教育;优先发展本科教育,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学校应当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学校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学校纪律委员会秘书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指导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高考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章报考条件

第九条2021年我省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专科)毕业生身体健康、思想品德良好、学业成绩合格(截至2021年8月31日已取得当年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具有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学历的退役士兵可以报考。符合普通专升本毕业生报名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也可参加专升本毕业生专项计划。

第五章注册方法

第十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毕业学校报名的,退役士兵凭本人身份证、高等职业(专科)毕业证书和《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明》到毕业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毕业学校负责审核考生相关证件和报名信息是否准确,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招生学校要求,并现场拍照。

第六章考试

第十一条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工作由市、州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考试时间表如下:

第十二条专业考试

我们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专业考试。4月20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向考生公布专业课的考试科目、参考书、*。

文化成绩在线的考生,凭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义务服退证”)和准考证,于5月22日到我校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进行资格考试。通过资格考试,符合我校本科招生专业要求的考生,将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毕业专业不符合我校本科招生专业要求的考生不允许参加专业考试,其专业志愿无效。

根据我校各招生专业对考生专业课和专业考试成绩的基本要求,我校按学科不分专业标定合格分数线,按不超过该学科招生计划总数2倍的比例标定合格分数线。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报省招生考试院,并在我们的招生网上公布。

退役军人的文化成绩不低于本省同科目最低合格成绩的80%,专业成绩不低于所报考学校专业考试合格成绩的80%。

专业考试时间:2021年5月23日。

第七章招生专业和人数

第十三条招生专业和人数由省教育厅确定。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和我校网站。

第八章准入

第十四条招生工作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有关处室组织实施。按照“学校负责,招生监管”的录取制度,我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实施“阳光招生”,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十五条考生的专业志愿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对毕业专业和学科的要求。录取时,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六条未经考试,专升本的学生入学。根据教育部有关部门批准的免试学生合格名单,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生自愿按规定录取。

第十七条退役士兵不经考试考上本科院校的,按照我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免试合格学生名单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在招生过程中,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对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所有专业的录取不设全国或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已录取的考生,在录取时由我校进行考试,考试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厅、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黔招委[2011]3号)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第九章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一条我校所有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

第十章奖学金、贷款和勤工俭学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学院还通过勤工俭学提供资助。

第二章XI文凭

第二十三条已升本科的本科生,入学后将进入我校2019年本科学习两年。学生将按照教学计划学习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本科毕业要求,颁发国家学历认可、教育部学籍、学历证书。渭南国家师范学院毕业证电子注册打印;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二章补充规定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学校授权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0854-8737019(传真)

监督*:0854—8737596,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纪检委员会

大学网站:http://www.sgmtu.edu.cn

电子邮件:qnsyzjc@sgmtu.edu.cn

以上就是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21年专升本的招生章程详情,大家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贵州省的升本信息,可以在点击贵州好老师专升本获取更多的资讯信息,或是通过下面的对话框进行咨询!如果准备参加2021年专升本考试的同学们,也可以在下面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好老师愿意为你提供一些复习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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