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大学:
贵校关于《天津大学关于全面停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校的函》(天大校办[2017]259号)收悉,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经研究,原则同意贵校不再担任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请贵校根据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做好后续相关工作。我委将启动相关专业主考学校的遴选工作,在新的主考学校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后,首次报考的考生将不再选择贵校为主考学校参加自学考试,对此前已选择贵校为主考学校的考生,请按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实践考核、毕业审核等主考学校职责,符合毕业条件的,仍颁发由我委盖章、贵校副署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仍可按规定在贵校申请学士学位。
2018年1月10日
本文标题:天津大学不再担任天津自考主考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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