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中国教育在线自学考试频道了解到天津招考资讯网《自学考试前必读——考试作弊成本分析》已公布,具体如下:
2021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即将开考,希望大家都能平稳应考,超常发挥! But! 还是要再一次“语重心长”地提醒所有考生:诚信考试!拒绝作弊!
尽管对考试违规作弊行为的治理力度越来越大,但仍有一小部分考生“顶风作案",考试违规不但名誉受损,而且还留下诚信污点,甚至还可能将自己送进牢狱,实在不值得。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末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1.该科目成绩取消。
2.报名费用
3.时间成本(再等半年)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5.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6. 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7.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8.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9.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10.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11.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12.组织团伙作弊的;
1.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2.视情节轻重暂停参加该考试1至3年
3.情节特别严重的暂停参加各种国家考试1至3年
4.由此取得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其他各类资格资质证书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无效责令收回或没收
5.由此被录取或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其学籍
6.在校学生、在职教师参与作弊行为的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予以解聘
7.替考入刑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如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4.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5.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作弊成本=失信成本
考试作弊=自毁前程
望广大考生珍惜美好时光,牢记功夫。在平时,切勿临时抱佛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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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2021年4月天津自学考试前必读(考试作弊成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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