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无忧小编给大家带来了武汉大学(考研)-乐山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项目简介(25厦大考研复试参考:厦门大学经济相关学院考研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复试内容复试通知)相关文章,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本文目录一览:

武汉大学(考研)-乐山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项目简介
武汉大学与乐山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项目简介
一、培养目标
该项目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这些人才需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方式
-
培养单位及专业 :
生命科学学院:生物与医药(专业代码086000),专业学位,招生计划10人。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材料与化工(专业代码085600),专业学位,招生计划10人。
-
考试方式 :全国统一考试。实际录取人数根据报名和考试情况确定。
三、学习形式和学制
- 学习形式 :全日制。
- 学制 :2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3年。
四、学习地点
原则上,学生在武汉大学完成必修课程的学习,在乐山师范学院完成选修课程的学习。必修环节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武汉大学或乐山师范学院进行。学位论文开题、答辩等按照武汉大学相关文件要求进行。通常第一年在武汉大学校内学习,第二年在乐山师范学院学习,毕业证书由武汉大学颁发。
五、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当年度《武汉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六、报名和报考资格审查
详见当年度《武汉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考生网上报名时在备注信息中注明“乐山师范学院联合培养”。
七、初试及复试
- 初试 :为全国统一考试,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考试科目及分值详见当年度《武汉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各培养单位招生专业目录》。
- 复试 :按当年度武汉大学及报考培养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报考培养单位通知为准。
八、体检
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的考生方能录取。
九、录取
-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同一培养单位相同专业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
- 按考生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十、毕业与学位授予
按照武汉大学相关文件要求,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相关必修环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可获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十一、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
学费标准和奖助体系除按照武汉大学有关规定执行外,乐山师范学院对联合培养的研究生提供以下奖助:
在乐山师范学院学习期间提供免费住宿、必备生活物资、校园宽带。
图书资料借阅享受学校助教待遇。
报销往返公共交通费(一年不超过2次)。
给予3000元/年·生的生活补助。
在武汉大学已经设立的奖励基础上,另外设立普通研究生奖学金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十二、就业
按武汉大学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乐山师范学院优先选拔一定比例的联合培养毕业研究生到该校就业。
十三、有关情况说明
- 对于在报名、考试及录取任一阶段填写虚假信息以及在考试中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考生作出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为相关招生政策解释机构。
- 未尽事宜,详见当年度《武汉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若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则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图片展示
-
2024化学院录取名单(乐山师范联合培养计划)
-
2024武大生科院录取名单(乐山师范学院联合培养计划)
该项目为有志于深造的学生提供了一个优质的学习平台,通过两所高校的优质教育资源整合,共同培养出具备高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的研究生人才。
25厦大考研复试参考:厦门大学经济相关学院考研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复试内容复试通知
25厦大考研复试参考
一、招生计划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邹至庄经济研究院2025年考研招生计划已公布,各专业招生人数差异较大。例如,经济学院金融系的全日制金融专业学位普通计划招生92人,其中推免生66人,统考名额仅26人;而经济思想史专业普通计划招生1人,推免生为0,统考名额即为1人。考生在选择专业时,需结合自身实力和兴趣,仔细研究招生计划数据。
二、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是进入复试的关键门槛。厦门大学这几个学院各专业的复试人数与统考名额按1.5:1的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若上线考生人数不足统考名额1.5倍,则上线考生全部进入复试名单。若统考名额乘以复试比例不是整数,会按照向上取整的规则确定复试人数。虽然官网未直接给出各专业具体分数线,但考生可根据此比例和自身成绩情况,估算进入复试的可能性。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涵盖多个方面,不同专业和学位类型的考核内容和分值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
笔试 :
报考全日制专业的考生需参加英语笔试(财经类文章中英文互译),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上午9:30-10:30。
政治经济学笔试(除统计学(数理统计)考生外的全日制专业考生参加),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上午10:45-11:45,考核范围为商品、市场经济和价值规律、剩余价值的生产等。
报考经济学院全日制金融硕士的考生还需参加数学笔试,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下午14:30-16:30,范围为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统计。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考2门专业课程,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
面试 :
中文(专业和综合素质)面试和英语口语面试于2024年3月29日上午9:00开始,交叉进行。考生需提前到现场查看面试候考室安排,面试当天8:15到对应候考室查看具体面试安排。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
在整个复试过程中,老师会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复试形式和方式 :
- 报考全日制专业的考生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 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采用线上远程复试的形式,只需参加面试。
复试时间和注意事项 :
- 复试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29日。
- 考生需提前熟悉考场地点,报到当天现场查看笔试考场安排。
- 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复试成绩 :
-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经济学院全日制金融硕士因有加试数学,复试加总满分为120分,最后会先折算成百分*为复试成绩。
-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比例计算总成绩。
四、复试通知及后续安排
考生需密切关注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及各相关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了解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及流程。复试通知通常会包含以下信息:
- 复试报到时间及地点;
- 复试所需携带的材料(如身份证、准考证、成绩单等);
- 复试的具体安排及流程;
- 复试后的录取规则及时间安排等。
五、拟录取规则
- 录取原则和总成绩计算 :厦门大学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是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 录取顺序和特殊情况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注意特殊专业的录取规则,如联合培养项目等。
- 不予录取情况 :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思想品德考核不达标、体检不合格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合格(60分以下)等情况均不予录取。
- 复试淘汰规则 :报考全日制专业考生复试成绩出现特定情况之一即被淘汰,如英语笔试和英语面试成绩加总低于一定分数等。
- 定向就业协议 :被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含拟录取至非全日制金融硕士)的考生,需在被拟录取前和招生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考生应充分了解以上信息,制定合理的复习计划,为复试做好充分准备。同时,保持积极的心态和良好的状态,以最佳状态迎接复试的挑战。
武汉大学公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信息
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加大学科专业和生源结构调整力度,培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改革人才选拔模式,注重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考查;完善人才选拔机制,扩大培养单位招生自*,发挥和规范导师组作用;强化信息公开和制度建设,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化,提高生源质量,保障招生录取工作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公开有关信息。
三、招生计划
见《武汉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四、划线原则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划线。分数线既要有总分要求,又要有单科要求。
(二)学校划定各培养单位的参考线,培养单位以此为参照,以招生计划为依据,按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划定本单位复试基本分数线。所有类别、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均不得低于国家线。
(三)综合复试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培养单位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四)单独考试及强军计划由学校统一划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待国家线公布后,由学校另行公告。
(五)举办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的培养单位,应认真收集第一志愿报考本单位的优秀营员初试成绩和报考的学科专业分布等相关信息,统筹处理好优秀营员与统考生源接收工作。
五、复试要求
(一)制定细则
培养单位要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制定本单位《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内容包括:复试基本分数线,各学科专业(专业学位招生领域)的招生人数、复试比例,复试内容、形式(其中必须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程序、时间、地点、要求,可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招生领域)范围及相关调剂政策,基本奖学金设定情况等。
各培养单位《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须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复试前上网公告。
(二)具体安排
1、时间地点:复试工作安排在2016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由各培养单位负责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继续采取实行集中方式。统一复试时间,安排在标准化考场集中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确有条件的培养单位可申请在本单位进行复试。
2、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培养单位要指定专人认真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含统考、联考、单考、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3、复试费用:由培养单位按校财务部有关规定收取。
(三)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包括答题、画图、撰写研究设计等)。由培养单位自行命题、阅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听力测试可以单独放录音笔试,也可以结合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口试试题可以事先印制若干套,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
3、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医学、历史学、教育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大学科门类尤其要精心设计面试的内容和形式。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和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培养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
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及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5、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须按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培养单位应充分考虑考生的生源特点,结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研究制定适合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特点的复试方法和内容,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四)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5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及格,下同)。复试的某一方面是否具有一票否决权由培养单位在制定复试细则时综合考虑并自行决定。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初试总分加15分;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指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且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即:双少考生,不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或单科可降低10分。
(五)信息公开公示
培养单位应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公布本单位复试细则,各系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等信息。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要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培养单位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举报电子信箱、*号码,受理考生咨询申诉并及时调查处理。
为加强信息公开、方便考生查询,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同时通过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予以公布,以实现便捷、高效、及时地公开招生信息。
(六)双向选择及1+4硕博连读
复试阶段可开展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参与实施1+4硕博连读方案的培养单位,在复试时确定人选,并须将推免生纳入选拔范围;入选1+4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占各培养单位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七)体检
考生可在复试期间进行体检,也可向培养单位提交自行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培养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培养单位要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形式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有关情况,或培养单位直接对考生进行考核。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应组织学工干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培养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调剂复试
(一)调剂基本原则和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未考数学的考生调入须考数学的学科、专业(或领域)时,须加试数学,且成绩合格方可调剂。
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及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调入以上5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4、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等项目的考生不得调剂。
5、所有调剂生须经调入单位复试,且占调入单位年度招生总指标。
(二)调剂分类
1、校内调剂
接收校内调剂应本着从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或领域)向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或领域)调剂的原则进行。
调剂原则上应按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须上调入、调出单位分数线(双上线)的要求进行,不允许线下调剂。
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单位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2、校外调剂
各培养单位可申请从本学科专业(或领域)实力较强的高水平大学择优接收调剂生源,调剂比例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原则上调剂生源的毕业与报考单位须均为高水平大学,且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及我校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双上线)。
八、破格复试
学校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确属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特殊人才,需经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专门组织面试考核,通过后将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并详细说明考生个人信息及破格理由。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院审定。生源充足(含调剂)的招生专业不得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占学院招生指标。
九、录取原则、类别和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录取实施办法进行录取。
(二)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三)学费及奖学金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十、工作要求
(一)所有上报材料均须由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培养单位负责对未被录取的考生尤其是初试高分考生作必要的解释工作,并对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二)《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须于2016年3月3-7日前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经审核同意后对外公布。复试时间和教室个数3月10日前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三)《复试记录表》应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场填写。录取考生报考材料按时归档保存,未录取考生报考材料须保存一年。
(四)各培养单位应将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并保存备查。
(五)初录名单及数据库请于2016年4月15日前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六)培养单位要不断完善监督、巡视和复议制度。研究生院将委派部分专家、干部加强复试录取工作的巡视、监察,并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事宜,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将责成有关培养单位进行复议。
(七)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复试及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培养单位和所有涉招人员须正确处理自主与自律的关系,认真、严格地执行有关规定。如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等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3月2日
考研政策不清晰?在职申硕有困惑?院校专业不好选?点击底部官网,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硕士开放网申报名中。以上就是学历无忧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武汉大学(考研)-乐山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项目简介(25厦大考研复试参考:厦门大学经济相关学院考研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复试内容复试通知),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本文标题:武汉大学(考研)-乐山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项目简介(25厦大考研复试参考:厦门大学经济相关学院考研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复试内容复试通知)
wap地址: https://m.xueli.cn/newsdetail/288532.html
上一篇:考研期间能考公务员吗
上一篇:研究生报考警校需要体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