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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普通专升本学校 2020年云南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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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普通专升本学校 2020年云南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一:2021年上半年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公告 ? - 百...

原文链接: https://www.ynzs.cn/html/content/4287.html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 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5个文件的通知》(云教人﹝2016﹞27号)精神,现将2021年上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1月14日9:00至1月17日17:00。 (二)考试时间:2021年3月13日,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纸笔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从2017年上半年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报考音、体、美专业的考生应选报201A、202A、301A、302A单独编码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的考生,笔试仅开考科目一和科目二,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结合面试一并考核。“日语”、“俄语”学科结合我省实际,暂不开考。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以报考)在云南省的中国公民;其中,以居住证报考的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居住证段嫌瞎原件进行核验,在校学生必须携带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证件进行核验,否则无法进入考场。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握空范专科学校或者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教师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可报考。普通高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是指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3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和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专升本本科生。其中,初中入学的“3+4”本科生,“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五)云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五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到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历,毕业前不得报考。 根据《教育部关于者弊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六)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曾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从2019年起,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可凭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其他报名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省其他考生相同。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注册及信息录入 第一步:登录 考生在2021年1月14日9:00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http://ntce.neea.edu.cn )。报名截至时间为:1月17日17:00。 第二步:注册 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均需进行注册,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建议使用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照片图例如下: 未按要求上传的电子照片将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第三步:选择考区及考试科目 网上报名时应选择考生本人户籍、居住证或在读学校所在地的州、市考区(在校生应选择就读高校所在地考区)报考,其中以下考区有特殊说明: 昆明其他未设置考区的区县(东川区、晋宁区、富民县、宜良县、石林彝族自治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寻甸*彝族自治县)考生,请选择昆明直属考区报考。 曲靖考区: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以报考)在宣威市、会泽县和富源县的考生只能选择宣威考区报考,在我市其余县区的考生只能选择曲靖考区报考。 (二)网上资格审核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至1月19日17:00截止。网上资格审核由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在网上进行(仅负责审核考生选报考区的条件、信息填写文字是否符合规范,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考生应在充分了解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对所填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因谎报、瞒报个人信息;个人信息错误造成不能参加笔试、面试或认定教师资格等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网上审核期间,考生应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看自己的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包括照片),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考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才能恢复等待审核状态。 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考生信息经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才能缴费。 (三)网上缴费:截止日期1月19日24:00 考生在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http://ntce.neea.edu.cn )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前,请考生再次确认报考信息是否正确,一经缴费成功,考生报考信息将无法更改。审核通过,缴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 报名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云价收费函〔2016〕58号规定,按每人每科60元的收费标准执行。考试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费,请广大考生注意。 (四)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健康和顺利参加考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我省制定了《云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笔试)考生新冠肺炎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1),所有考生应在报考前认真阅读并承诺后报名和参加考试。 2.凡参加我省2020年专项招聘基础教育学校教师考试以及中央计划招聘特岗教师考试,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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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普通专升本学校 2020年云南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云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 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5个文件的通知》(云教人﹝2016﹞27号)精神,现将2021年上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事数渣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1月14日9:00至1月17日17:00。

(二)考试时间:2021年3月13日,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纸笔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从2017年上半年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报考音、体、美专业的考生应选报201A、202A、301A、302A单独编码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的考生,笔试仅开考科目一和科目二,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结合面试一并考核。“日语”、“俄语”学科结合我省实际,暂不开考。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以报考)在云南省的中国公民;其中,以居住证报考的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居住证原件进行核验,在校学生必须携带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证件进行核验,否则无法进入考场。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教师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可报考。普通高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是指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3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和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专升本本科生。其中,初中入学的“3+4”本科生,“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五)云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五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到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历,毕业前不得报考。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银饥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六)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曾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从2019年起,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可凭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锋毕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其他报名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省其他考生相同。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注册及信息录入

第一步:登录

考生在2021年1月14日9:00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http://ntce.neea.edu.cn )。报名截至时间为:1月17日17:00。

第二步:注册

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均需进行注册,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建议使用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未按要求上传的电子照片将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第三步:选择考区及考试科目

网上报名时应选择考生本人户籍、居住证或在读学校所在地的州、市考区(在校生应选择就读高校所在地考区)报考,其中以下考区有特殊说明:

昆明其他未设置考区的区县(东川区、晋宁区、富民县、宜良县、石林彝族自治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寻甸*彝族自治县)考生,请选择昆明直属考区报考。

曲靖考区: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以报考)在宣威市、会泽县和富源县的考生只能选择宣威考区报考,在我市其余县区的考生只能选择曲靖考区报考。

(二)网上资格审核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至1月19日17:00截止。网上资格审核由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在网上进行(仅负责审核考生选报考区的条件、信息填写文字是否符合规范,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考生应在充分了解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对所填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因谎报、瞒报个人信息;个人信息错误造成不能参加笔试、面试或认定教师资格等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网上审核期间,考生应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看自己的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包括照片),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考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才能恢复等待审核状态。

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考生信息经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才能缴费。

(三)网上缴费:截止日期1月19日24:00

考生在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前,请考生再次确认报考信息是否正确,一经缴费成功,考生报考信息将无法更改。审核通过,缴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

报名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云价收费函〔2016〕58号规定,按每人每科60元的收费标准执行。考试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费,请广大考生注意。

(四)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健康和顺利参加考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我省制定了《云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笔试)考生新冠肺炎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1),所有考生应在报考前认真阅读并承诺后报名和参加考试。

2.凡参加我省2020年专项招聘基础教育学校教师考试以及中央计划招聘特岗教师考试,已被录用但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外省籍或本省异地户籍在职教师,可在我省各州、市就近报考云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笔试)。

3.非首次报考且需保留笔试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需要特别注意检查所填写信息,特别是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照片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因前后信息不一致引起的笔试单科成绩无法保留等问题。

4.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及经济损失,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方式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上。*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号码。

6.考生于3月8日-3月13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它要求参加考试。

四、其他说明

(一)笔试成绩公布时间:4月15日,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

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10日内,到考试所在地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昆明各考区的考生到考试所在地区招办),填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复查结果由州、市招生考试机构通知考生,逾期不再受理。

(二)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证书查询”链接入口下载打印。

(三)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

(四)有关我省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政策规定,请登录云南教育网(http://www.ynjy.cn)查询。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考区咨询*

昆明市直属:0871-65314163;0871-65377433;13078766544(微信同号,请加微信进群)

昆明(五华区):0871-65157355

昆明(盘龙区):0871-63166558

昆明(官渡区):0871-67183225

昆明(西山区):0871-68233646

昆明(呈贡区):0871-67478261

昆明(安宁市):0871-68699207

昆明(嵩明县):0871-67914873;0871-67914846(面试)

昭通市:0870-2223043

曲靖市:0874-3312155;3336161

宣威考区0874-7123773(笔试);0874-3333216(面试)

楚雄市:0878-3122624

玉溪市:0877-2025586(笔试)0877-2023061(面试)

红河州:0873-3732150;0873-3732960

文山州:0876-2190690; 0876-2191812

普洱市:0879-3023609

西双版纳:0691-2122658

大理市:0872-2319382;0872-2319383

保山市:0875-2122617 ;0875-2128637

德宏州:0692-2121703;0692-2126262

丽江市:0888-5121435;0888-5121829

怒江州:0886-3622467

迪庆州:0887-8224901

临沧市:0883-2122826

关于2021上半年云南瑞丽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通知的具体内容,小编就分享到这里了,打算报考的各位考生,请大家务必记好时间,按时完成考试报名!想要了解更多教师资格证考试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及时关注本平台!

三:2021年上半年云南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公告


禄劝普通专升本学校 2020年云南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云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 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5个文件的通知》(云教人﹝2016﹞27号)精神,现将2021年上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1月14日9:00至1月17日17:00。

(二)考试时间:2021年3月13日,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纸笔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从2017年上半年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报考音、体、美专业的考生应选报201A、202A、301A、302A单独编码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的考生,笔试仅开考科目一和科目二,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结合面试一并考核。“日语”、“俄语”学科结合我省实际,暂不开考。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以报考)在云南省的中国公民;其中,以居住证报考的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居住证原件进行核验,在校学生必须携带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证件进行核验,否则无法进入考场。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教师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锋毕返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可报考。普通高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是指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3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和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专升本本银饥科生。其中,初中入学的“3+4”本科生,“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五)云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五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到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历,毕业前不得报考。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六)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曾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从2019年起,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可凭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数渣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其他报名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省其他考生相同。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注册及信息录入

第一步:登录

考生在2021年1月14日9:00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http://ntce.neea.edu.cn )。报名截至时间为:1月17日17:00。

第二步:注册

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均需进行注册,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建议使用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未按要求上传的电子照片将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第三步:选择考区及考试科目

网上报名时应选择考生本人户籍、居住证或在读学校所在地的州、市考区(在校生应选择就读高校所在地考区)报考,其中以下考区有特殊说明:

昆明其他未设置考区的区县(东川区、晋宁区、富民县、宜良县、石林彝族自治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寻甸*彝族自治县)考生,请选择昆明直属考区报考。

曲靖考区: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以报考)在宣威市、会泽县和富源县的考生只能选择宣威考区报考,在我市其余县区的考生只能选择曲靖考区报考。

(二)网上资格审核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至1月19日17:00截止。网上资格审核由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在网上进行(仅负责审核考生选报考区的条件、信息填写文字是否符合规范,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考生应在充分了解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对所填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因谎报、瞒报个人信息;个人信息错误造成不能参加笔试、面试或认定教师资格等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网上审核期间,考生应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看自己的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包括照片),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考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才能恢复等待审核状态。

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考生信息经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才能缴费。

(三)网上缴费:截止日期1月19日24:00

考生在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前,请考生再次确认报考信息是否正确,一经缴费成功,考生报考信息将无法更改。审核通过,缴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

报名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云价收费函〔2016〕58号规定,按每人每科60元的收费标准执行。考试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费,请广大考生注意。

(四)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健康和顺利参加考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我省制定了《云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笔试)考生新冠肺炎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1),所有考生应在报考前认真阅读并承诺后报名和参加考试。

2.凡参加我省2020年专项招聘基础教育学校教师考试以及中央计划招聘特岗教师考试,已被录用但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外省籍或本省异地户籍在职教师,可在我省各州、市就近报考云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笔试)。

3.非首次报考且需保留笔试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需要特别注意检查所填写信息,特别是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照片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因前后信息不一致引起的笔试单科成绩无法保留等问题。

4.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及经济损失,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方式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上。*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号码。

6.考生于3月8日-3月13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它要求参加考试。

四、其他说明

(一)笔试成绩公布时间:4月15日,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

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10日内,到考试所在地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昆明各考区的考生到考试所在地区招办),填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复查结果由州、市招生考试机构通知考生,逾期不再受理。

(二)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证书查询”链接入口下载打印。

(三)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

(四)有关我省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政策规定,请登录云南教育网(http://www.ynjy.cn)查询。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考区咨询*

昆明市直属:0871-65314163;0871-65377433;13078766544(微信同号,请加微信进群)

昆明(五华区):0871-65157355

昆明(盘龙区):0871-63166558

昆明(官渡区):0871-67183225

昆明(西山区):0871-68233646

昆明(呈贡区):0871-67478261

昆明(安宁市):0871-68699207

昆明(嵩明县):0871-67914873;0871-67914846(面试)

昭通市:0870-2223043

曲靖市:0874-3312155;3336161

宣威考区0874-7123773(笔试);0874-3333216(面试)

楚雄市:0878-3122624

玉溪市:0877-2025586(笔试)0877-2023061(面试)

红河州:0873-3732150;0873-3732960

文山州:0876-2190690; 0876-2191812

普洱市:0879-3023609

西双版纳:0691-2122658

大理市:0872-2319382;0872-2319383

保山市:0875-2122617 ;0875-2128637

德宏州:0692-2121703;0692-2126262

丽江市:0888-5121435;0888-5121829

怒江州:0886-3622467

迪庆州:0887-8224901

临沧市:0883-2122826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关于2021上半年云南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通知的具体内容,小编就分享到这里了,打算报考的各位考生,请大家务必记好时间,按时完成考试报名哦!想要了解更多教师资格证考试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及时关注本平台!

四:专科能考律师吗?


禄劝普通专升本学校 2020年云南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_自学考法律,首先应查看是否有报名法考的考试资格; 其次肆李,若有相应的考试资格。法考考试通过后,可以从事律师行业。 PS:1.根据《律师法》第5条的规定,律师执业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取得律师资格; 二是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2.取得律师资格的条件则是通过国家乱雹伏组织的法考。 而法考的报名条件已于2018年进行改革,改革后的报名条件之一为: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哗携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五:2020年云南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 #司法考试# 导语】 从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获悉,2020年云南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已公布,客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31日-11月1日,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具体详情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2020年第5号),现就云南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云南省所辖自治县,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云南省96个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名单为: 昆明市:东川区、石林彝族自治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寻甸*彝族自治县; 曲靖市:师宗县、罗平县、富源县、会泽县、宣威市; 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新平彝乱腔族傣族自治县、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 保山市: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 昭通市:昭阳区、鲁甸县、巧家县、盐津县、大关县、永善县、绥江县、镇雄县、彝良县、威信县; 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永胜县、宁蒗彝族自治县; 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景东彝族自治县、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孟让清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西盟佤族自治县; 临沧市:临翔区、凤庆县、云县、永德县、镇康县、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沧源佤族自治县; 楚雄州:双柏县、牟定县、南华县、姚安县、大姚县、永仁县、元谋县、武定县、禄丰县;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建水县、石屏县、泸西县、元阳县、红河县、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绿春县、河口瑶族自治县; 文山州:文山市、砚山县、西畴县、麻栗坡县、马关县、丘北县、广南县、富宁县;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勐腊县; 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祥云县、宾川县、弥渡县、南涧彝族自治县、巍山彝族*自治县、永平县、云龙县、洱源县、剑川县、鹤庆县; 德宏州:芒市、梁河县、盈江县、陇川县; 怒江州:泸水市、福贡县、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德钦县、维西傈僳族自治县。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哗滑衫试。 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2020年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员,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参加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合格成绩在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直接确认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 二、客观题考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28日0时至8月12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 www.moj.gov.cn ),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使用照片。照片拍摄要求:证件照应当人像清晰、轮廓分明、神态自然、比例适当,显露双耳双眉双肩,不得过度化妆,不得佩戴饰品或遮挡面部的粗框眼镜,不得对图像进行过度修饰,不得使用生活照、大头照、**照,不得着制式军装、带有花哨图案、文字字母图案的衣服。如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将作出审核不予通过处理并要求报名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更新上传,直至符合要求。请报名人员理解并配合做好电子照片审核工作。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填写《单科成绩合格情况说明》,并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陆考试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书》;逾期未签署书的,报名无效,不予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它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三)交纳考试费及选择报名地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函》(云发改价格〔2019〕456号)文件规定,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按每人每卷75元,二卷共150元收取报名费。报名人员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且上传照片成功后的第3个工作日起,再次登录司法部报名网站,通过网银支付功能交纳报名费。报名人员须于8月12日24时前上传照片,8月16日24时网上交费截止。报名人员交纳客观题考试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报名人员须牢记自己设置的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信息修改、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报名人员在进行网上交费时,应当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谨防假冒网站诈骗,可以使用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云南省农村信用社的网银卡进行交费。报名交款完成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云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报名人员可于8月17日至8月21日的工作日期间,持该电子票据联系报名地所在的州(市)司法局换取发票。 因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其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已交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报名人员选择报名地不受地域限制,享受放宽政策的,以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为准,且在网上报名时选择享受放宽政策。 (四)考区考点设置 2020年,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设置昆明、曲靖、红河、大理、昭通、玉溪、楚雄、保山、文山、普洱、丽江、西双版纳、德宏、临沧等14个考区。其中: 丽江考区:包括丽江市、迪庆州; 大理考区:包括大理州、怒江州。 (五)考试内容与科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六)考试时间与方式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按各考区机位数量和报考人数随机确定应试人员考试批次,分为10月31日、11月1日共两个批次,应试人员参加其中的一个批次考试。具体为: 第1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10月31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10月31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2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11月1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11月1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七)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核发准考证。报名人员可于10月21日至10月30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八)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11月10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 (一)报名与交费 参加2019年或者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报名和交费时间为11月10日0时至11月14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函》(云发改价格〔2019〕456号)文件规定,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按每人68元收取报名费。 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2020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二)考区考点设置 云南省司法厅根据 2020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数及2019年符合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人数、交通状况、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组织实施能力等因素集中设置主观题考试考区考点,具体事宜由云南省司法厅另行公告。 (三)考试内容与科目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 主观题试卷: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及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搜狗全拼输入法、QQ全拼输入法、谷歌双拼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86版)、极 品五笔输入法(86版),港澳考区应试人员可以选择使用仓颉输入法和速成输入法,应试人员使用其中一种输入法作答。考试系统不支持手写板、语音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云南省司法厅根据参加纸笔答题人员数量等情况集中设置纸笔考试考区考点考场。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 (五)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1月23日至11月27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司法部于2021年1月中旬前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四、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考事宜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司法部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考区,举行考试。香港、澳门考区考试的具体工作,由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机构承办。 (一)报名信息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以下信息,并作出。 1.身份信息。 (1)香港、澳门居民。应使用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报名。不能填报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相关信息的,应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向香港或澳门考试承办机构提交由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机关出具的未放弃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香港居民也可以提交根据香港法例第十一章《宣誓及声明条例》作出的证明其未申请放弃中国国籍的法定声明。 (2)台湾居民。应使用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报名。没有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填报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相关信息。 2.学历信息。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持内地(大陆)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报名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具体要求,可以查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 www.cscse.edu.cn )。 (二)报名方式及交费 1.报名方式。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香港、澳门考区不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及审核。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选择在香港、澳门考区报名参加考试的,由香港、澳门考区考试承办机构核验相关信息,根据香港、澳门考区考试承办机构规定的时间办理交费和自行打印准考证事宜;选择在内地(大陆)报名参加考试的,应当按照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的公告办理有关报考事项。 (三)考试地点 1.在内地(大陆)报名的,应当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 2.在香港、澳门考区报名的,应当在香港、澳门考区考试承办机构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 3.居住在台湾或者国(境)外的台湾居民网上报名时,可以选择在广东省深圳市考区或福建省厦门市考区参加考试。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年度考试公告和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司法行政机关可告知应试人员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并接受有关问题的咨询。 五、资格审核授予 通过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在规定期限内持毕业证书等材料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试要求和纪律 应试人员应当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一)云南省所有考场已配备考试专用文具,应试人员考试使用后应当放回原处,不得带出考场。应试人员参考时,除带齐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外,其它自备文具及资料,均不得带入考场。 (二)各类钟表及*等电子设备不得带入考场。 (三)云南省各考点入口处或者考场门口,均设置了安检通道,应试人员应当自觉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人脸识别比对,顺序入场。 (四)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应当遵守考区所在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考试期间,全省所有考场均开启视频监控和进行无线电监测,应试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考试制度的有关要求,诚信参考,坚决*任何违法违规涉考行为,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名人员、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视违纪作弊情形、后果作出严肃处理; 涉嫌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其他事宜 (一)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具体现场办理的时间和地点,以各州、市司法局公告为准。 (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通过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交纳考试费、打印准考证,并到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三)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相关规定出台前,适用原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规定。 (五)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六)云南省司法厅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 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或向司法部、云南省司法厅及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 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咨询*:0871-64114067 各州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点及联系*: 州市 报名点 联系* 昆明市 昆明市司法局 0871-65138115 曲靖市 曲靖市司法局 0874-3362663、3362662 玉溪市 玉溪市司法局 0877-2028608 保山市 保山市司法局 0875-2218916 昭通市 昭通市司法局 0870-2159291 丽江市 丽江市司法局 0888-5181734 普洱市 普洱市司法局 0879- 2189372 临沧市 临沧市司法局 0883-2136707 楚雄州 楚雄州司法局 0878-3011139 红河州 红河州司法局 0873-3197027 文山州 文山州司法局 0876-2188540 西双版纳州 西双版纳州司法局 0691-2120900 大理州 大理州司法局 0872-2319414 德宏州 德宏州司法局 0692-2125414 怒江州 怒江州司法局 0886-3622674 迪庆州 迪庆州司法局 0887-828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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