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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工贸学校左乘铭老师单任教导主任官网 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公告 时间:2022-09-08 17:05:55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阅读次数:456字体:[大 中 小] 连人社事招公告核﹝2022﹞56号 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隶属于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国家级重点职业技术学校、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现有教职员工301人,在校生6400余人。为更好地选拔优秀教育人才,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rsj.lyg.gov.cn )、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 http://www.lyggm.com )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0月1日至2004年9月30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九)本次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由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市本级”入口( http://222.189.10.7:8082 ,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9日9:00-9月15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9月9日9:00-9月16日17: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9月9日-9月17日每天的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9月9日-9月17日每天的9:00-17: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联系,政策咨询*:0518-85987050,15895786080,联系人:王老师。 (二)网上确认 1.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4.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方式同政策咨询*。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原则上核减或核销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对部分紧缺、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由招聘单位申请,经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9月19日14:00-18:00登录原报名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岗位开考情况将于考试前在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 4.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2年9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资格复审 考试前,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初审合格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9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致远楼806会议室(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霞辉路一号)。 3.复审时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近期同底2寸彩色正面照两张。 (3)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人事处陈述申辩。 5.应聘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疫情防控规定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式和我市防控最新要求动态调整,请应聘人员持续关注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发布的疫情防控规定,按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考试现场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责任。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相应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注意事项: (1)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面试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4.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5.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和排名将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组织,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八、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监督和投诉举报 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举报*:0518-85987052。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 1.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岗位表.xlsx

二:连云港市灌云县紧缺急需人才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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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重点领域专业类别生物医药生物工程类生物技术,生物科技,生物科学,微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应用生物学,微生物制药,检验检测等相关专业,动物临床医学。化工化学工程类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化工与制药,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轻化工程,材料化学。环保环境保护类环境工程,安全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科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农业资源与环境,环境生态工程,环保设备工程。装备*智能装备类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自动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车辆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与测控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微机电系统工程,*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机械工艺技术,标准化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自动化,数控加工与模具设计。食品食品加工类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植物资源工程,食品卫生与营养学,质量管理工程,食品安全与品控,营养学。物流物流管理类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物流系统设计策划、物流信息网络管理。新材料前沿材料类材料加工工程,复合材料,高分子材料与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纺织新材料,新型精细化工材料。旅游旅游管理类旅游管理,市场营销,酒店管理,文化产业管理。金融融资类金融学,资本运作,投资分析,国际金融,投资经济。纺织纺织服装类纺织工程,纺织机械,服装设计,纺织材料,棉纺工程,针织工程,纺织品设计,服装工艺,纺织品开发,生产质量控制,生产技术改造。电子商务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网络与通信,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多媒体技术及应用,通信与信息工程,网络技术与管理,数据库应用。新能源能源动力类能源与动力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风能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能源工程及自动化,能源经济。交通航道港口类港口建设与管理,航道建设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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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年江苏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人,报名时间:2022年3月5日8:00至2022年3月14日17: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rsj.lyg.gov.cn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 http://www.lygsf.cn )或中国高校教师招聘网( https://www.jszpw.net )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4月1日至2004年3月31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九)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22年8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十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连云港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22年3月5日8:00至2022年3月14日17:00(节假日正常报名)。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填写《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招聘岗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ygsf@vip.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名称。请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并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邮件接收成功后,将于3个工作日内回复资格初审意见,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3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初审结果的,应*联系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了解审核情况。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可以向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3月5日至2022年3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0518-85817766,联系人:朱老师。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会同具体用人部门共同负责。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如对资格复审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0518-85817766。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四)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原则上核减或核销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核销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3月18日上午9:00-11: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岗位开考情况将于考试前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以*、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考试 考试采取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一)技能测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是根据岗位特点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业务水平等方面进行考量。 2.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技能测试成绩将于技能测试结束当日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二)面试 1.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技能测试成绩及排名将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思维应变及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考量。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和排名将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加试,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体检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确定是否递补,并报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九、监督和举报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0518-85817772。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0518-85812083。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1.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江苏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3.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3月4日

四:教师编制考试有哪些条件要求?


连云港自学考试专业目录 2022年江苏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每个地区的教师考编招考条件都不尽相同,请各位考生能够以官方发布的实际信息为准:
连云港自学考试专业目录 2022年江苏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根据教师招聘考试公告: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7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25周岁以下”为“199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扩展资料:

师范专业可以报考教师招聘的编制。非师范类学生要取得教师资格,2012年开始全国统考,笔试必须通过教育知识与能力和综合素质,中学的还要多加一门专业知识的考试。需准备复习参加教育部门举办的考试或者去考自学考试相关的科目。具体报名时间,可以咨询当地教育部门。

注:根据各地方教育部门和人事部门的招考要求。如户籍要求、学

历要求和考试要求等。拿美术考试为例:

第一关:网上或现场报名,审核材料。

第二关:笔试,1:4的比例考试,但是每科只录取考试人数的四分之一,也就是,如果美术招4个老师,就必须有16人考试,也只录取前4名,但是通常都是50,60多人考试。

第三关:面试,一般是在继教中心或某个学校,随机抽题目,考你的应变能力。录取一半。

第四关:学校试讲,才艺展示。这关通常都是2选1了。最后还有体检,如果都合格,你就过了。

在编教师拥有的编制为事业编,即在编老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在编教师即为临聘人员或者称作合同工。教师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职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期一般为五年(实际操作中,一般只签订一次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但我们说的合同工一般指临聘人员。非在编老师,一般称作代课老师。

教师有无编制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编制可以调动,有相应的职称工资并可以晋升,退休后享受相应的社保和职业年金。

2、无编制的学校教师往往属于临聘人员,无法晋升,无法调动,即你只属于某一学校临聘人员(俗称代课老师),往往也无职称,更无职称工资(非在编有职称也常无法聘任)。

退休后按照与当初所在单位签订的合同处理。在私立学校中,因学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帮其工作人员缴交社保,所以退休后一般享受社保待遇。在公办学校中的临聘人员,因为财政困难等原因,一般不帮其缴交社保或者只缴交部分如工伤保险。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教师编制考试 百度百科-教师编制

五:2022年江苏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执业药师# 导语】 无 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22年江苏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公布,8月31日-9月12日进行报名,11月5日-6日举行考试,具体详情如下: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4号)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中心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考试时间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参加考试。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电子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报考条件 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考部分科目人员需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三)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中专学历应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招生计划内的中等专业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不包括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 报考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四)报考条件中要求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等规定,对照学科目录来界定。 (五)报考条件中“相关专业”的界定,在《制度规定》《考试办法》实施过渡期内,参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包括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和相关专业,其中列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以外的专业,属于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相关专业”,详见《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 (六)报考条件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如果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如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报考要求。 (七)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八)港澳台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参照《制度规定》办理。港澳台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六、报名与考前抽查 (一)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9∶00~9月12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 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 (二)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实施告知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 http://www.cpta.com.cn/promise.html 。 特别提醒: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 http://www.cpta.com.cn/applyGuide/740.html )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四)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五)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六)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9月1日~14日。未被抽查或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七)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31日~11月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3/5/art_57268_9690677.html ),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www.cpta.com.cn )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 (一)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24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号、电子邮箱等),经24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职称评聘证明。 4.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注册信息提交24小时后,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正常填写报考信息,只需在报名信息确认后选择告知制办理方式后,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完成报考流程。 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 八、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截至2022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二)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 www.cpta.com.cn /index.html)将在2023年1月中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于2023年1月下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网址: 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 )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友情提醒信息。 (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 )——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五)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接到查看审查结果短信通知或*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附件3)。 (六)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证书发放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 www.cpta.com.cn )——证书查验栏目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十、收费事宜 根据原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的规定,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十一、考试大纲 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2022)》为准,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 http://www.cqlp.org/info/link.aspx?id=6142&page=1 )。 十二、疫情防控 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持续更新)(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2/5/11/art_57268_9607120.html ),按照要求操作。 十三、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2)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 (二)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附件: 1. 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2.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3.咨询服务* 一、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025-83151200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85740575 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9-86617131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0512-65301425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0513-59000252、59000251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85811913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517-89330169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0515-86668515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4-80829370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0511-84432609、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86896090,86891051 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 二、考后资格审查陈述申辩咨询* 南京市专技处:025-68788058、2809737745@*.com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85740575 徐州市专技处:0516-85798231、85768098、xzszcb@126.com 常州市专技处:0519-85681918、czrsks@163.com 苏州市专技处:0512-69820597 南通市专技处:0513-59000149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85811913 淮安市专技处:0517-83671113 盐城市专技处:0515-68010738 扬州市专技处:0514-80978112 镇江市专技处:0511-85340321 泰州市专技处:0523-86606582、86606581 宿迁市专技处:0527-84359049 原文标题:关于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2/8/31/art_57268_10592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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