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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所管理专业自学考试安排 2020河北下半年自学考试报名时间

一:2020河北下半年自学考试报名时间

2020年下半年河北自学考试报名时间 1.网上报考、网上支付时间:8月28日至9月2日,每天8:00—22:00; 2.现场注册时间:8月28日至9月2日,每天8:30—11:30,14:00—17:30; 3.理论课程考试时间:10月17日至18日;具体考试课程安排可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查阅《2020年10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2020年下半年河北自学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 2.报考监所管理和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如下条件: 监所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和职工,或有志于从事监狱、劳教工作的其他人员。 公安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公安民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武装警察。 凡不符合以上条件而报考导致无法毕业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冶金工程(专科)、人力资源管理(专科)、机车车辆(专科)、城镇经济与管理(专科)、采购与供应管理(独立本科段)、*管理(独立本科段)、汉语言文学教育(独立本科段)、英语教育(独立本科段)8个专业已发文停考,自2018年下半年起不再接受新生(含非停考专业在籍考生)报考,颁发毕业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请有关考生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详见自考信息系统“最新通知公告”。 4.公共关系(独立本科段)、美术教育(独立本科段)和历史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实施停考,不再接受新生(含非停考专业在籍考生)报考;颁发毕业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底。请有关考生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详见自考信息系统“最新通知公告”。 5.从2020年11月的实践性环节报名开始,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的主考学校由北京交通大学调整为河北大学,行政管理(专科)和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的主考学校由河北大学调整为河北经贸大学。申请从调整前主考学校毕业的在籍考生,需在2020年底前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要求的课程合格成绩并办理毕业。详见自考信息系统“最新通知公告”。

二:自考有要求吗,哪些人可以报名自考?


监所管理专业自学考试安排 2020河北下半年自学考试报名时间
正所谓,人往高处走,很多社会在职人员为了更好的发展,会选择提升自己的学历,而提升学历的途径很多人就会选择报考自考,那哪些人可以参加湖北自考?自考报名有什么要求吗? 哪些人可以参加湖北自考?自考报名有什么要求吗?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港澳台居民)、包括在我国境内居住或工作的海外侨胞、外籍人士,不受性别、年龄、民族、职业、身体健康状况和既有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报名。 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如医药学专业、监所管理专业等),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报名报考。自考本科报名者需拥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才能考取自考本科文凭。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一般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自考各专业考试计划的安排,专科(基础科)一般为三至四年,本科一般为四至五年。 一般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不少于15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本科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20门,总学分不低于125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独立本科段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10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 由此看来,基本上只要是想要报考湖北自考的同学都是可以报考的,只有自考本科生毕业前,需要一个大专毕业证。 温馨提示:犹豫和等待才是升本路上最大的障碍!应届生现在报名可享600-1000助学金~关于提升学历的任何问题都可以找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

三:四川2022年自考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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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22年自考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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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22年4月自考考试时间为4月16至17日,四川2022年10月自考考试时间为10月22至23日。

四川自考报名条件:

凡在我国境内居住或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港澳台居民)、海外侨胞、外籍人士,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身体健康状况和既有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专业,报名报考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如护理专业、监所管理专业等),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报名报考。报考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在本科毕业前获得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方能取得自考本科文凭。

医学类专业申请毕业要求: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申请毕业前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护理学专业的人员申请毕业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毕业前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目前四川省自考没有参考年限限制,凡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长期有效。建议考生除特殊原因外,不要随意中断学习,如果间断,学习热情和毅力可能减退,不利于学业的最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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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湖北201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报...


监所管理专业自学考试安排 2020河北下半年自学考试报名时间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湖北省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在我省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一、报名注册和课程报考 1.新生报名对象及条件: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2.课程报考对象及要求: (1)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网址: http://219.140.60.48:8096/portal-web/ )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均可报考课程。其中,此前已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可直接报考课程;此前尚未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应先到原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再报考课程;新生应先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个人基本信息注册,再到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再报考课程。 (2)参加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课程,专科和本科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除外。 3.报名报考方式及流程: (1)报名报考全部在“考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实行网上注册、网上报考、网上缴费。 (2)报考流程。 *上报考流程: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新生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已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未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在籍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请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www.hbea.edu.cn )仔细阅读“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考生须知”。 4.报名时间: 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 网上报考截止时间:上半年为2019年3月5日24时。 二、报考联系方式 1.各市、州自考办报考咨询*:武汉市:027-85658321;宜昌市:0717-6441069;襄阳市:0710-3617078;荆州市:0716-8102139;荆门市:0724-2447468,2443849;咸宁市:0715-8271736,8255526;天门市:0728-5342091;潜江市:0728-6233920;仙桃市:0728-3320662;随州市:0722-3590368,3590918;鄂州市:0711-3386085;神农架林区:0719-3336945;孝感市:0712-2327290;黄冈市:0713-8877088;黄石市:0714-6356831;十堰市:0719-8672086,8654349;恩施州:0718-8222066。 2.根据鄂自考[2018]1号文件,自2018年起,我省原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须由原主考学校完成当年的社会助学专业登记后方可注册新生,纳入我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统一管理,新注册报考护理(专科)、护理学(本科)的行业在职人员可咨询武汉大学健康学院(*:027-68758908);新注册报考畜牧兽医(专科)、动物医学(本科)的行业在职人员可咨询华中农业大学(*:027-87281378)。原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在籍考生相关过渡工作仍可咨询原行业(部门)委托单位,具体咨询*如下: 湖北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报考咨询*:027-68758908;湖北省司法厅委托:监所管理,报考咨询*:027-51908810;湖北省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报考咨询*:027-87281378;湖北省运输与物流协会委托:物流管理,报考咨询*:027-85566398/85587561;中国市场协会委托:*管理,报考咨询*:027-68774517、87855505;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委托:金融管理、商务管理,报考咨询*:027-88382990;湖北省地质勘查开发局委托:地质工程,报考咨询*:027-84730297,84730252。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2019年4月份考试时间为4月13-14日,2019年10月份考试时间为10月20-21日。因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课改调整,分原计划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和新课改专业考试安排,详见附件1表一至表六。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统考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四、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市(州、林区)*所在地。 五、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教材供应 根据全国考办有关规定,为保证教材供应质量,自学考试教材实行主渠道供应,不得购*、使用盗版教材。各助学机构和广大考生应严格执行全国考办有关规定,自觉购*正版教材,严禁购*、使用盗版教材。我省自学考试教材发行供应咨询*:027-51867791。 七、考生报考须知 1.2019年4月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考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14日,具体考试课程及时间以“考生服务平台”上公布的为准。 2.2019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考课程安排两次考试,时间分别在4月20-21日,10月26-27日。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及其他机考课程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报考(网上报考截止日期前)。 3.为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多种形式学习资源,《计算机网络原理》(课程代码04741)教材大纲中首次引入慕课学习资源——中国大学MOOC平台的《计算机网络》课程,慕课《计算机网络》课程学习资源内容与自学考试《计算机网络原理》课程考核内容契合度高,配有作业练习,教师答疑,考生可根据需要登录该平台免费学习,在线学习网址: https://www.icourse163.org/course/HIT-154005 。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教职成厅[2018]1号)和《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说明(2018年版)>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8年版)>的通知》(鄂自考[2018]3号)文件精神,原专业计划在2018年、2019年继续安排课程考试实行专业过渡。根据我省开考实际,2019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新课改专业(专科、本科)汇总表详见附件1表七,2019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课改专业汇编目录详见附件1表八,自2020年起,原专业计划不再安排课程考试,原专业在籍考生在过渡期间不能完成原计划课程考试的,可依据《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自考[2017]2号)进行过渡,且均按新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5.根据教试中心函[2017]122号文件及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学前教育考试计划调整有关文件精神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学前教育(专科、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鄂考委办[2017]1号),自2018年4月起,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专升本)按调整后的考试计划安排课程考试,原已考课程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自考[2017]2号)过渡。 6.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等7门课程的通知》(考委[2014]5号)要求,自2016年1月起,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课程代码:00053,5学分)”、“金融市场学(课程代码:00077,5学分)”、“涉外经济法(课程代码:00099,4学分)”、“外经贸经营与管理(课程代码:00101,4学分)”、“国际企业管理(课程代码:00148,6学分)”、“*、政策与经济学(课程代码:00937,6学分)”“企业定价(课程代码:00180,4学分)”等7门课程。凡上述课程未合格的在籍考生,均按照停考顶替方案要求参加相应课程考试,已经合格的考生可按照原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停考课程顶替方案详见鄂考委办[2015]1号文件附件。 7.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包装艺术设计等88个专业的通知》(考委[2015]8号)要求,林学(090201)、种植(090125)、养殖(090502)、农村社会化服务(090628)等4个专业,2017年停止安排考试,2019年起不再颁发上述专业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继续报考。 8.根据全国考委2011年10月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精神,自2012年10月年起,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原则上不再加考课程,确需加考的,由该专业主考学校确定加考课程并组织考试。 9.从2015年5月起,房屋建筑工程(专科)、建筑工程(专升本)、企业财务管理(专科、专升本)等四个专业考试计划调整,由面向社会开考转为面向学校开考,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自2015年5月起停止向社会接纳新生。2015年5月以前注册的尚未毕业的社会在籍考生,如需继续报考以上专业,在原考籍所在地办理在籍注册手续,按照新的专业考试计划报考,原已考课程过渡办法按照鄂自考[2017]2号过渡。武汉理工大学自考办咨询*:027-87156711,87156706;信息发布网址: http://svt.whut.edu.cn 。 10.根据全国考委[2014]3号文件的规定,律师专业从2015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从2018年起不再颁发律师专业毕业证,考生可按照《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通知》(鄂考委办[2014]4号)中规定的顶替办法继续报考。律师专业停考的课程同时涉及到030302行政管理学专业(专升本)、030109监所管理专业(专升本)的部分课程调整。考生可按照《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通知》(鄂考委办[2014]4号)中附件2的规定,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具体是:00243民事诉讼法学顶替原00918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05680婚姻家庭法顶替原00924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00261行政法学顶替原0092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11.根据全国考委《关于调整“*思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的通知》(考委[2014]3号)的文件精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调整为“*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分学)。自2015年10月起,安排“*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分学)的考试,并启用相应的大纲和教材,“*思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不再安排考试。已取得“*思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合格成绩者,不再参加“*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考试。 12.根据《关于取消中级职称直接报考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的通知》(鄂自考[2014]14号)的文件精神,我省不再接受无国家承认专科学历的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报考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原已持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报考了我省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的在籍考生,在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前须按教育部现行规定,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13.我省于2011年启动“课程网络注册学习”试点工作,通过网络助学平台,采取过程评价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学业综合评价方式开展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即考生的课程最终成绩由网络学习过程评价成绩(占总成绩的30%)和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组成。开展“课程网络注册学习”的助学机构及联系方式:武汉大学:027-68778377,中南财经政法大学:027-88382019,湖北大学:027-88663575,武汉科技大学:027-51012402,武汉长江工商学院:15337295202、湖北科技培训学院:15727075756,武汉电子信息专修学院:027-87379399,武汉震旦法商专修学院:027-87341112、湖北澳新教育专修学院:027-87753309、湖北经济技术专修学院:027-59410050、湖北财经专修学院:027-87381286、黄冈师范学院:0713-8672705、湖北汽车工业学院:0719-8525235。有意参加“课程网络注册学习”的考生可与上述助学机构咨询联系。 14.考生应按自考办规定的时间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查询并打印“考试安排通知单”。考试时务必持“考试安排通知单”、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 15.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16.实践课报考,考生在主考学校公告的实践课报名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选择相应的实践课进行网上报考。实践课报考成功后,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清楚了解主考学校关于相关实践课考核的时间安排、具体要求(如毕业考核须先进行选题、开题、指导教师联系、向主考学校缴费等)等内容。考生有不明之处应及时向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咨询了解,或登录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17.前置学历验证和课程免考实行“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办理。其中课程免考每年办理2次,上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31日,下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30日。考生在公告的时间期限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 www.hbea.edu.cn )“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逾期进入下一申请办理周期。具体办法和流程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有关湖北省自学考试相关通知公告。 18.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联系*:027-68880352、6888035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政策文本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湖北教育考试网进行查询下载,网址分别为: www.hbea.edu.cn ;www.hbee.edu.cn。

五:湖北2022年自考有哪些专业怎么样?

2022年湖北省自考专科有哪些你问:2022年湖北省自考专科有哪些:1、汉语、语言、文学,2、新闻学,3、电子技术,4、计算机信息管理,5、财税专业,6、会计专业,7、经济法学专业,8、行政管理专业,9、动物学与动物医学,10、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11、环境艺术设计专业,12、教育学专业,13、土木工程专业,14、通信专业,15、监所管理专业,16、护理学专业。 2022年4月份的成人自考汉语言文学专科考试科目怎样安排?请具体到时间段的安排,谢谢!自考是个人自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在招生对象、考试时间及学制不同,自考是“宽进严出”。考生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是中文类专业,是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师范类方向,也称汉语言文学(师范类)。汉语言文学(师范类)属于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属于师范类教育专业,主要培养具有汉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胜任21世纪中国中等学校的语文教学和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与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或文字工作者。今天湖北专升本网为大家介绍的是2022年4月自考汉语言文学教育(专科)专业的考试科目。2022年4月自考汉语言文学教育(专科)考试教材00405教育原理《教育原理》(附自学考试大纲)柳海民2022年高等教育00529文学概论(一)《文学概论》(附自学考试大纲)王一川2022年北京大学00530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附自学考试大纲)陈思和2022年外语教学与研究00532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附自学考试大纲)方智范2022年外语教学与研究00533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二)《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二)》(附自学考试大纲)方智范2022年外语教学与研究00534外国文学作品选《外国文学作品选》(附自学考试大纲)刘建军2022年高等教育00535现代汉语《现代汉语》(附自学考试大纲)齐沪扬2022年外语教学与研究00536古代汉语《古代汉语》(附自学考试大纲)王宁2022年北京大学2022年湖北自考2门2022年还可以报名吗可以报名。自学考试可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只要通过本专业规定的单科课程数目考试,并取得了单科结业证,就可以到当地的主考机关领取毕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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