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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安排 法律专业自考毕业论文考核及培训安排已出炉

一:广东2019年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安排

据广东自考的相关了解,依照自学考试培养计划安排,为做好自学考试2019年上半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工作,确保毕业论文的质量与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东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安排 法律专业自考毕业论文考核及培训安排已出炉

一、报名对象:

自学考试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全部通过者方可报名毕业论文。

二、时间安排:

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报送相关资料,过期未报者责任自负。受资源所限,本次接受论文报名50人,先到先得。

三、选题说明:

1、自考毕业论文报名的选题方向请参考公布的“继续教育学院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参考方向”,仅供报名使用。

2、学生不得以选题参考方向作为论文题目,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在大方向中确定具体的研究内容拟定论文题目;也可以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范围内自定论文题目;还可以选择学生实际工作需要或有应用价值的题目。

四、写作格式及排版要求:

毕业论文的写作必须严格按照《继续教育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继续教育学院网站查询)的要求完成,也可参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辅导》视频课程。必须在指导老师同意定稿并按规范格式要求排版无误后才可打印。

五、成绩评定:

(一)毕业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六、费用缴交:

(一)论文指导实践考核环节学费收费标准:1200元/生:

(二)缴费方式: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登录网址(http://pay.gdufe.edu.cn/pay.html),输入准考证号码及身份证号码查询支付码,通过支付码登录进入缴费。

(三)缴费时间:2019年1月2日-6日。

七、注意事项:

(一)指导教师必须重视对考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对考生基本研究方法、规范写作格式的指导。实事求是地对考生的工作态度、知识运用能力、研究成果与水平进行综合评价。指导形式包括面授、*、电子邮件、书信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和资料缴交工作。

(二)考生应及时、主动地与指导教师联系,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撰写毕业论文;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度、工作设想,虚心接受教师的意见和指导。考生必须按时、独立完成毕业论文,不弄虚作假,不伪造数据,不抄袭和剽窃别人的成果。初稿和终稿都直接交至指导教师。

(三)学生论文报名并安排指导老师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论文写作或论文写作不合格者,当批次论文结束后,不予继续指导,应按我院发布的论文报名通知流程重新报名缴费。

(四)社会考生通过指定论文查重系统(1.维普论文检测系统http://vpcs.cqvip.com;2.中国知网:学士学位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查重检测,要求重复率不得超过25%。查重报告和定稿论文一起交至指导教师。

以上是2019年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安排的相关说明,考生如果有相关的疑问,可以点击在线专业老师咨询。

二:2019年法律专业自考毕业论文考核及培训安排已出炉


广东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安排 法律专业自考毕业论文考核及培训安排已出炉

据广东自考了解,2019年法律专业(B030117、C030106)自考本科毕业论文考核及培训安排已经出炉,以下是相关事项的详细说明,希望报考该专业的考生认真阅读。

一、自考报名相关要求:

 

自考论文报名当日所需材料:

自考论文报名地址:第二文科楼717(办公电 话:020-85220185)

二、自考论文工作进程:

1 、报名:2018年12月17日-19日

2、分派指导老师:12月20日后,请登录本人的电子邮箱查收邮件,了解分派论文导师姓名以及导师的联系方式,同时要求在12月22日前主动联系导师。逾期没有联系导师的,视为放弃本次论文写作。

3、论文工作过程的咨询、联系方式:分派指导教师后,有关论文撰写、格式、提交方式等问题,请直接咨询指导教师。论文提纲、初稿、修改稿一般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指导教师,每次发出后,必须通过*或短信等方式与导师确认是否收到。

4、提交论文初稿:2019年1月30日前交导师。2019年1月31日尚未提交论文初稿的,视为考生放弃论文写作。

5、提交论文正本:2019年3月30日前交导师。2019年3月31日未收到论文正本为自动放弃。

6、论文*:

相关论文资料请在教育学院官网自行下载。请使用A4规格复印纸打印、订书机装订(不得更改封面用纸及颜色)。

7、论文正本提交方式:直接送达第二文科楼导师的信箱或快件邮寄给导师(地址同上,收件人:导师姓名)。

三、论文答辩:答辩的具体通知请于2019年4月15日后登录本人的邮箱查阅答辩的具体通知。

四、未申请导师指导的自考毕业论文考生指引:

1、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结合本专业理论与实践、符合本科论文要求的论文正本一本;

2)论文撰写过程的论文提纲,初稿、修改稿,以及相关的佐证材料(装订成册);

3)提供信誉度较高的正规高校或正规检测公司的《本科论文检测报告》(注意,一定是《本科论文检测报告》),论文重复率不得超过20%。

2、提交材料的日期: 2019年3月30日办公时间接收考生提交上述材料。

3、提交的论文及相关材料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答辩;审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答辩阶段,成绩为零。请在2019年4月15日后登录本人的邮箱查阅答辩的具体通知。

五、报名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论文写作或论文答辩不及格,费用不予退还。

以上是法律专业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的相关说明,考生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点击在线专业老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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